服务详情
所需材料
1、计算机软件作品登记信息表;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注:以word文档发送给我方。软件的源程序代码要求每页不少于50行,页眉页码都需要标上,页眉是软件的全称加版本号,页码标到页眉右上角,代码总程序量如果超过3000行,就提交该代码的开头30页跟结尾30页,代码行数要求每页不少于50行,一共需要提交60页Word文档。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3、软件的说明书;
软件的操作手册每页要求不少于30行,如果有图片可以不用按照这个要求,页眉页码也必须要有,如果总的页数超过60页,您也需要提交前30页跟后30页,如果没有超过60页就全部提交就可以了。(文档提供使用手册的应有软件完整登录界面、软件使用过程截图及文字说明。文档提供设计手册的应有软件完整的总体设计描述、总体结构和模块设计、功能分配、各项功能与程序结构关系、软件设计流程图、算法。)
4、申请人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6、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计算机软件登记流程
1、 用户委托顾问完善资料;
2、 顾问专业分析、策划,为客户详细分析作品申请方案,制定最为合理有效的保护策略;
3、 用户可委托顾问在线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等材料;
4、 上报申请材料齐全后,24小时内,顾问部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版权局;
5、 跟进顾问会对申请进度进行监控,每一步状态变化都会主动向客户反馈;
6、 完成著作登记成功,版权局核发版权登记证书。
服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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