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主体身份证明(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原件;
3、商标含义或创意说明;
4、商标使用过程中的宣传证明;
5、商标知名度证明;
6、商标使用中所获得的企业及品牌荣誉;
7、其他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8、理由书;
9、申请书;
10、委托书。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
常见问题
商标驳回复审有哪些常见问题?
1、组合商标(图形+文字)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
2、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3、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4、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转让的可能,可与该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并办理商标转让,从而使引证商标权利归于申请商标权利人名下,消除商标冲突;
5、若驳回复审成功机率明显偏低的(如因商标相同被驳回的),可考虑另行申请注册;
6、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到期日须计算准确,以收件邮戳日开始计算十五天,如超过复审期限后提交文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7、如申请提交后要求后期补交证据材料、理由的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