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A、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
1、申请人主体身份证明(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撤销商标的商标信息;
3、申请书;
4、委托书。
B、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提供证据 :
1、申请书;
2、委托书;
3、答辩人主体身份证明(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4、答辩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原件;
5、答辩理由书;
6、证据材料。
C、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
1、申请人主体身份证明(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撤销商标的商标信息;
3、理由书;
4、被撤销商品或服务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证明材料;
5、申请书;
6、委托书。
D、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答辩:
1、申请人主体身份证明(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撤销答辩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原件;
3、理由书;
4、证据材料;
5、申请书;
6、委托书。
商标撤销流程
常见问题
商标撤销申请有哪些常见问题?
1、递交撤销申请后,应当避免直接或间接地联系商标注册人以提醒其在举证期限内进行答辩;
2、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撤销申请日至少已满3年;
3、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企业已经注销;商标持有人迁往异地,无法收到信函;商标持有人完全没有使用此商标;注册满三年的商标系抢注。